关于东安县城乡道路设置严管路段及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2023-03-21 16:16:12          来源: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编辑:何璐 |          浏览量:205289

为进一步加强东安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东安县城乡以下几条主次干道,设置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路段及同时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停车路段:

1、广源路:官田北路路口至环城东路路口

2、青土坪路:官田北路亿联国际路口至东安冷东城际快线路口

3、金源路:广源路路口至环城路(冷东公路)路口

4、石期市镇石兴大道:新街路口至石兴市场路口

5、石期市镇新街:G207国道路口至石期市老湘江大桥

二、启用电子警察及卡口监控设备地点:

1、东安县同心路铁路桥路口

2、东安县建设大道中国银行路口

3、东安县舜皇大道三小门前路段

4、东安县S340线澄江中学门前路段

三、 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城乡严格管理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停车泊位除外)。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十七项之规定和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规对该车辆进行拖移。对经过上述路段,不礼让行人、抽烟、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停车、逆行,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根据电子监控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

特此通告

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1日

责编:何璐

来源: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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